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系(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5号)文件转发给各院系,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院系专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2月26日前将申报表和支撑材料(各一式5份)报送至教务处1310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nith_jy@163.com.
联系人:王伟毅;电话:68576852.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
附件2:全国职业院校旅 游类示范专业点申报表
教务处
2017年2月19日
1.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docx
2.全国职业院校旅 游类示范专业点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