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人处〔2016〕04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院系: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14号)和《关于加强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旅院人﹝2016﹞5号)文件,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准备
有意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将个人申报材料准备好,并于9月26日前提交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教师及思政系列人员资料由所在院系进行初审,其他系列人员资料由所在部门进行初审。
申报人员需按要求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及时添加至人事系统,未按要求提交或人事系统中无相关记录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不具备相应成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材料初审
相关二级院系及部门严格按照要求于9月3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其中《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论文论著代表作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凡复印件均须经初审部门逐件审核确认,审核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各院系及部门要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
三、材料复审
学校组织人事处牵头教务处、科研开发处、学生工作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形成复审意见提交学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学科组评议及中评委评审
学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立若干学科评议组,于10月中旬对2016年度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和集中审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请申报人根据上述工作安排准备相关材料,并于10月10日16:00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上报至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徐金华,联系电话:68576980,邮箱:420266420@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材料。
附:相关说明
组织人事处
2016年9月19日
附:
相关说明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所需相关资料请登录学校网站组织人事处资料下载专栏下载最新版本。
2、职称评审表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根据“填表说明”,规范填写各栏目,A4纸双面打印后规范装订,一式三份。
3、为加强信息化服务和管理,自2016年起,组织人事处师资培养和推荐工作将以人事系统信息为准,请相关人员及时更新个人信息。人事系统可通过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首页登录,用户名为工号,密码由个人设置(初始密码为123456)。
4、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组织人事处徐金华,电话:68576980,内线: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