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
安全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系部:
江苏省教育厅下发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苏教办科[2016]8号)(见附件)文件,要求各高校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通知全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文件,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相关要求的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1.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院系(部)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可参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
2.各院系部于9月28日前,将《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提交至教务处1303办公室张维国处。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9月18日
附件:1: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doc
附件2: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