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处室、二级学院、系(部)、继续教育学院:
按照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2017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要求,现就我们2017年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由周春林校长和田寅生副校长总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数据采集工作责任人,为更好开展数据采集工作,学校成立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于教务处,专门负责数据采集的组织管理工作。
各部门数据采集专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基础数据准备、沟通联络、审核上报以及采集过程中的宣传指导、采集督促和咨询答疑等工作。
二、工作进度
按照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我们情况,2017年数据采集各项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如下表:

三、相关要求
1.基础数据
(1)部门信息:组织人事处负责
(2)采集人员:组织人事处负责,包含各类人员及师资信息(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课教师、校外兼职教师),相关处室及各院系部配合
(3)角色信息:采集办公室负责
(4)采集人员角色配置:采集办公室负责
(5)审核人员:采集办公室负责
(6)专业信息:教务处负责
(7)课程信息:教务处负责,院系部配合
(8)基地信息: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院系部配合
(9)班级信息:教务处负责,院系部配合
2.采集要求
网 址:/index.html;
用户名:教工号(组织人事处编制,即校园卡上的工号);
密 码:123123,请不要修改密码。
平台首页有相关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请所有采集人员认真阅读,遇到问题,也请先查看相关文件。若登录平台后没有显示相关采集内容,则表明该人员无需采集。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所有数据采集工作必须在校园网内开展,即所有采集工作须在校内完成,请所有采集人员按照时间要求,克服困难,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采集工作。
另,由于平台要求,请所有采集人员使用Google浏览器访问平台(Google浏览器可以在平台首页下载)。
3.其他
各部门数据采集专员若有人员调整,请及时加入数据采集工作QQ群,相关工作文件也会在数据采集工作QQ群发布,QQ群号:277678693。
联系人:陈海艳,电话:68576858。
教务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