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1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了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有序运行,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的准备及实施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依照《关于教学检查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30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实行“校领导—教务处/教学督导室—院系—教学信息员”四级检查机制。以院系(部)自查为主,各教学单位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教学院长(主任)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及教师代表为教学检查小组成员。校领导和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组织开课巡查、抽查以及常规检查工作;教学信息员开展期初教学信息反馈,对全校教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全面深入检查新学期开课情况。
三、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教材领取情况、任课教师到课情况、学生第一节课出勤率、实训课程开出率、课表执行情况和其他教学运行情况。
2.课堂教学情况:授课计划、教案等准备情况,教学监控簿填写情况等;组织开展听课,检查课堂教学效果。
3.实践性教学准备情况:实训室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环境卫生情况、实训室安全等。
4.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各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制定本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
5.检查、总结上学期期末考试情况:对上学期期末考试的考试组织、教师监考以及学生成绩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检查试卷的批阅、管理及归档情况等。
教学督导室将针对期初教学检查内容到院系(部)开展抽查工作,具体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检查工作,并做好总结,于10月10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及本学期课程授课计划表提交教务处1305办公室。具体要求:
1.两份材料电子稿、纸质稿各1份;
2.授课计划表请各院系(部)做成汇编文件,具体格式可以参考附件1。
联系人:陈海艳,联系电话:58096829,邮箱:764350220@qq.com。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授课计划表
教务处/教学督导室
2018年9月8日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授课计划表(汇编,格式供参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