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并改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及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0-14周
二、检查内容
依据《关于教学检查的有关规定》中“期中教学检查”相关内容要求,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内容主要包含以下七个方面:
1.教学运行秩序:教学规范执行情况、教学监控簿填写情况、授课计划执行情况等。
2.教研活动开展:教研室计划及执行情况、教研活动记录、教师听课情况等。
3.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教师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基本教学规范、教学进度、教案、课件、教学效果、学生到课率等。
4.实践教学开展:实训环境卫生情况、校内实训课程开课率、实训台帐填写、实训室安全等。
5.作业布置及批阅:检查课程作业布置、学生作业完成以及教师批阅情况。
6.学生学习情况: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学习状态、学风等情况进行检查。
7.教师和学生教学反馈:通过组织座谈会了解师生对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
三、检查形式和要求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院系(部)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二级学院、系(部)自查为主。
(一)院系(部)自查
各院系(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根据检查内容,通过教学巡查、听课检查、教学资料检查、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各项检查工作,及时总结,并将检查结果向本部门全体教师反馈。
(二)学校抽查
在院系(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抽查工作:
1.检查性听课。重点检查课堂意识形态、教师基本教学规范、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教案编写情况、教学效果等。
2.学生到课情况。结合课堂听课以及教学监控簿填写情况,检查学生到课情况。
3.实训台账填写情况。结合各院系实训课程开设情况,抽查实训室《实训记录册》填写情况。
4.期中教学检查执行情况。通过教学巡查、听课、查阅材料等,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的过程组织与效果进行检查。
(三)总结反馈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保障教学质量和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途径,请各院系(部)高度重视,务求实效,不能流于形式,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问题,必整改。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填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见附件),并于12月17日前将材料(纸质和电子稿各1份)报教务处1305办公室,其他各项检查工作原始材料,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存档工作。
联系人:陈海艳,电话:58096829。
通知电子稿及附件到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教务处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 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