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27 号)要求,现对我们实训室及危险化学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尽快整改,并按期复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务必于本月底完成。
2.本次排查范围覆盖各类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全部重点场所,覆盖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部流程。各二级学院(部)参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 1),请结合自身实际,对本院(部)实训室安全隐患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认真梳理并详细填报《高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 2)。
3.高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2)请于10月29日(本周五)上午11:30前纸质稿报送教务处1305办公室,电子稿发至邮箱603849715@qq.com,联系人梁海玥,电话58096829。
教务处科研开发处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
附件2:高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