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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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们2023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教务处 审核者: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22023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们2023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结合我们实际情况,2023年学院数据采集各项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时间安排

相关要求

1

采集工作部署

及进度安排

教务处

9.4-9.5

 

2

平台安装

信息化管理处/教务处

9.4-9.5

确保平台安全、稳定

3

初始化数据准备

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各院(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配合

9.6-9.16

按初始化数据模板提供相关数据

4

平台测试

教务处

9.17-9.18

确保初始数据的准确性

5

国家版数据采集

基础数据采集

行政部门、各院部、

相关教师

9.19-9.30

基础数据必须先完成

6

基础数据稽核

教务处

10.1-10.6

数据反馈与修改

7

国家版数据采集

专项数据采集

行政部门、各院部、

相关教师

9.19-9.30

 

8

整体数据汇总

教务处

10.7-10.9

 

9

数据审核

及反馈修改

教务处

10.10-10.15

根据指标解释进行数据审核,并反馈给相关部门联络员及时修改

10

最终审核

反馈修改

院办

10.16-10.20

最终由校领导审定后提交教育厅和教育部

11

数据验证及

提交上报

教务处

10.21-10.25

数据逻辑关系校验

二、工作要求

本次数据采集分为两个部分:基础数据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企业);专项数据表(教学运行、实习管理、教材、招生、就业、校企合作、学徒制人才培养、校企互动、实践基地、信息化情况、财务数据、国际合作交流、学生奖助情况、学生社团、师资队伍建设、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宣传舆情、思政教育、培训信息)等共计77张表。

具体数据表及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相关指标解释文件见附件2。为做好数据采集工作,现就初始化数据准备等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初始化数据准备

1)部门信息:组织人事处提供;

2)采集人员名单:教务处统筹、组织人事处提供、其中教师基本信息各院部反馈给个人核对,包含五类师资信息(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外教师、行业导师、外籍教师),专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师资名单由学生工作处提供;

3)角色维护:教务处

4)采集人员角色配置:教务处

5)审核人员:教务处

6)专业信息:教务处

7)课程信息:教务处,各院(部)

8)学生信息:教务处,各院(部);招生就业处

2.登录方式

  址:见工作群通知

用户名:教工号(即校园卡上工号);

  码:教工号,请不要修改密码

平台填报前请采集人员认真阅读附件22023数据表结构和含义解释》,遇到问题,也请先查看相关文件或咨询教务处、本部门数据采集专员。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所有数据采集工作必须在校园网内开展。

3.其他

各部门数据采集专员名单见附件3,若有人员调整请及时告知并加入数据采集工作QQ群,相关工作文件也会在数据采集工作QQ群发布,QQ群号:277678693

通知电子稿及相关附件请在教学管理群或数据采集工作QQ群内下载。

联系人:龚玮,电话:58096830

 

附件12023年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23数据表结构和含义解释

附件32023年数据采集专员名单

附件42023-伟德国际victor1946主账号-数据项表单模板

附件52022年数据(仅供参考)

 

 

 

 

教务处

202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