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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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教务处 审核者: 发布时间:2023-11-3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更好的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了解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情况,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目标的实现,促进良好教风、学风建设。根据2023年教务处工作计划要求与安排,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十三周到第十五周(2023124日—1222日)。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二级学院(部)各类教学活动,检查重点是意识形态工作、教风、学风及教学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1.意识形态工作。对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部)在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教育、学生教育、课堂教学(包括实践教学)、教学管理、课程建设(包括网络课程)、教学资源(含教材)等方面的做法与对策。

2.课堂教学开展情况。课堂教学质量、课程标准、课程授课计划、教学设计(教案)、听课笔记、学生作业等。

教学设计(教案)是课堂教学开展情况检查工作的重点,学校将进行教学设计(教案)专项检查,教案及编制质量是期末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各院部要收齐本学期所有教师所教所有课程的教案备查。特别提醒:① 教学设计(教案)编写以一次课为一个教案(连排课为一次课)。教学格式参照参考教案。 教师任教课程教案编制至121

3.实践教学开展情况。实训课程开出率与质量、实训室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环境卫生实训室安全等。

4.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各专业教研室工作计划、教研活动开展及教学改革等。

5.教学秩序。任课教师请假与到课情况、课表执行情况、课程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学生上课出勤率和其他教学运行情况。

6.教学督导开展情况。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教学督导听课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检查工作安排

1.期中教学检查准备阶段(124日—128

1)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及教师代表为教学检查小组成员,制定二级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计划。

2.二级学院(部)期中教学自查阶段(1211日—1215

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检查内容组织自查,通过材料收集与查阅、师生座谈、听课等方式,了解检查内容状况,形成各项目统计数据,根据统计数据,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3.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抽查)阶段(1218日—1222

由教务处牵头负责,成立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教学督导室主任任副组长,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为检查组成员。根据检查内容与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师生座谈、听课、教学信息员反馈等方式开展检查(抽查),形成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4.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与交流(1225日—1227

1)各二级学院(部)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

2)召开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

四、材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计划,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分别于128日、1215日前交教务处。联系人:龚玮;联系电话:58096830;邮箱:529150713@qq.com

请各二级学院(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确保我们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教务处

20231127


(作者:教务处龚玮  审核人:孙爱民)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师所教课程及教案检查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