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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14-09-17点击数:
各院、系(部):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所有“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均需进行成果鉴定,通过专家鉴定的课题方能获得“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结题证书”,现将结项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成果鉴定所需材料
1.课题组应提交课题研究的主件、附件等书面或其它材料。主件是必须提供的,包括研究报告或专著和工作报告;附件是指与课题研究相关的一些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查报告、案例等;
2.重大课题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关键词、文章内容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高校的重点课题(资助经费)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关键词、文章内容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其余各类课题一般要在省级或省以上报刊上发表2篇关键词与内容、文章课题高度相关的文章。
二、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课题鉴定办法》认真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和《江苏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一式三份,并按项目申报书中预期成果准备结项材料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各院、系(部)审核。经各院系审核通过后(需要加盖公章),于2014年10月8日将纸质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开发处(行政楼309)。
联系人:谷静 电话:68576885(285)科研开发处邮箱:njlykyc@163.com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2年度我们青年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