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组织2015年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15-04-13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5�4号文件精神(附件1),2015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创业模拟、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创新创业能力养成训练,不断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思维、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立项类型与数量
    高职高专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指导项目由学院落实资助经费。2015年高职高专遴选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1370项,我们限报一般项目10项,指导项目5项。校企合作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提交备案。
    三、资助对象
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学院在校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包括未结项)。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我们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指导教师职称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比例须控制在25%以内)。要求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及审阅学生的研究结果等。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的教师不得担任指导教师,严禁指导教师代学生申报和完成课题研究,一旦发现将取消该教师今后的指导教师资格。
    四、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Excel格式,一式一份);
    (二)申报时间与方式
    各教学单位对申报项目预先进行评审,择优排序后,以部门为单位(加盖公章)统一将《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于4月27日之前报送教务处1305室。教务处组织评审后,依据公示结果再次通知具体相关院、系(项目)填报“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scx.njnu.edu.cn/)。
    联系人:王伟毅   联系电话:68576829(229)
    相关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wangweiyi1118@163.com

附件:
1、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5年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办高〔2015〕4号文件
2、 2.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
3、 3.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4、 4.专业门类目录
5、 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