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将对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相关要求如下:
一、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专项课题(资助经费)由我办直接检查,请各课题主持人认真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并于2016年10月8日前将《检查表》提交至科研开发处。凡获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的课题,视作为结题,此前已结题的课题不再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可直接领取结题证书。
二、继续执行升格与降级制度。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研究质量高、成果丰富的课题或研究水平低、无进展的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升格或降级处理。
科研开发处 2016年9月5日
“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