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做好 2016 年“十三五”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16-08-16点击数:

各院、系(部):

为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三五”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6】14号)精神,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应用与共享,全面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现将《“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2)及2016年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转发给你们,请各院、系(部)做好在线开放课程立项推荐工作。

一、立项范围与推荐数量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2016-2017年全省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300门左右,包括公共基础课(含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创新创业类课程)80门左右,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220门左右。

(二)申报要求

1. 请各院、系(部)择优确定开课时间长、资源积累丰富、教学效果好的课程。

2. 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可申报公共基础课选题1-2项,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选题2-3项。

3. 其他院、系(部)可申报公共基础课选题3-5项(其中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和创新创业类课各不少于1项)。

二、申报材料及工作安排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意向表》(见附件3)1式3份。

请各院、系(部)于2016年8月22日前(星期一)将《意向表》报教务处(1305室),相关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wangweiyi1118@163.com。经学校评审后在江苏省在线课程中心进行统一填报。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表》(见附件4)1式5份。

经教育厅评审公示后,请审核通过的课程于2016年9月16日前(星期五)将《申报表》报教务处(1305室),相关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wangweiyi1118@163.com。经学校评审后在江苏省在线课程中心进行统一填报,并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技术规范》(见附件5)要求搭建课程框架,且至少提供一个单元(章节)的全部教学资源和教学活动。

3. 立项课程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行,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供校内外学生选课使用,并探索校际学分相互认定机制。

联系人:王伟毅 联系电话68576829。

教务处

201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