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现开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年绩效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
1.绩效数据。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牵头负责的任务情况,于12月8日前填写《2021年度执行绩效数据汇总表》,并提供需要上传的政策文件、方案、案例等的电子版至教务处。
2.绩效报告。各部门在12月15日前提交本部门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年度绩效报告至教务处。
二、相关说明
1.指标数据采集时间范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止。
2.需要上传的政策文件附件,要以政策文件名称作为附件名称。
3.资金金额单位:如未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一律采用“万元”。
4.凡是涉及到填写数字的指标,如果没有数据,那么填写“0”。比如:没有资金投入,请填写“0”。
5.对于指标中,凡是“选择‘是’,要求上传相关文件”的情况,必须上传附件。
6.联系人:潘慧、张玉杰,联系电话:58096829、58096830。
教务处
2021年12月6日